各院系、各單位:
現轉發《科技部關於征集2016年度中國與捷克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建議的通知》𓀗🧢,請各院系秘書及時轉發🎸,並望各院系教師能積極參加申報🏋🏼。
請在http://program.most.gov.cn科技部的申報中心系統上進行網絡填報,網上提交後請於2016年1月18日前將項目建議基本信息表🗂、項目建議書(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紙質🚦🗃,均一式6份)提交至科技處基礎辦🥱。
(註💆🏿♂️:國合項目的組織推薦單位🎈🧚🏽,為上海市科委,聯系人:袁宗謙,64315895⏫。。所有打印材料都是正反雙面打印,項目基本信息表都附在最後,謝謝!)
聯系人:王維 ,鄧峰
電話:021-65642662
郵箱:dengfeng@fudan.edu.cn
科技處基礎研究辦公室
2016年1月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第四十一屆例會議定書》等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為提升中捷科技合作水平💆🏼♀️,推動雙方在科技領域開展務實大項目合作🤸,現征集2016年度與捷克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背景
隨著中捷科技創新合作的不斷發展🤦🏻♀️,雙方進一步深化科技創新及產業化合作的意願不斷加強🧏🏽♀️。雙方商定,在經費和科技投入對等🏄🏽🧀、創新鏈條完整👩🏻🎨、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的基礎上優先開展有潛力的聯合科研。本次征集主要是為落實中國與捷克簽訂的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政府部門間科技合作協議等確定的合作任務👨🏻🦽➡️,資助我國科研人員與捷克合作夥伴在相關重點領域共同開展基礎性及應用性研究🏋🏿♀️🧛🏻。
二🧑🏻、項目建議征集說明
根據上述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以及雙方達成的共識,確定2016年擬支持的重點領域和經費額度如下:
(一)擬優先支持的重點領域🧑🏽🍳。
1. 材料科學🧝♂️👳🏽♂️,包括生物材料、納米材料;
2. 能源科學技術🛒,包括新能源發展𓀘、清潔煤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3. 環境科學技術👨🏼🌾🧑🎨,包括環境保護工程、水資源管理等;
4. 機械工程,包括軌道交通🔡、航空航天製造等🧛🏻♀️;
5. 食品科學技術🩺,包括食品加工技術、食品安全等;
6. 天文學,包括天體測量學等🧖♂️;
7. 生物學,包括分子生物學🐕、生物技術等;
8. 醫學,包括健康和醫學技術🪗、現代醫療🪛👨🏼🎤、中醫學與中藥學等;
9. 其他🔼,包括電子與通信技術、核科學技術⚗️、遙感技術、畜牧、獸醫科學☠️、農學與農業技術👩🏻🦽➡️、農業環境保護、魚類養殖等🎉。
(二)支持額度及年限🕵️♀️。
每個項目支持額度約為150-200萬元人民幣🙃,擬支持6-8個項目📃。
實施期限為2至3年😊。
三、項目建議申報要求
(一)中外方項目建議提交單位需分別向中外方政府部門提交項目建議書🧑🏻🍳。歷屆中捷政府間科技合作委員會例會所確定的項目建議優先考慮。
(二)項目合作要求意義重要、理由充分🤳🏼、目標明確、內容具體,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術指標可考核。能有效利用國際科技資源,解決製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瓶頸問題🤸🏻♂️;能與產業和應用需求緊密結合🧛♀️,能形成知識產權或相關技術標準🪡;可有力配合國家外交戰略,支撐中捷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的實施。
(三)項目建議提出單位應為具有較強國際科技合作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在中國大陸境內註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等。申報單位的同一項目只能通過1個推薦主體申報1次👳🏿。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的項目建議🏺😑,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項目具備良好合作基礎,中方項目建議提出單位具備相應的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並與外方合作單位保持良好的互信合作關系🦹🏽♀️,中外合作雙方簽訂有相關項目合作協議或意向書。
(五)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應遵守《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國科發計字〔2002〕123號)的相關規定👨🏿🦳。作為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同期主持的國家基本科技計劃項目數原則上不得超過1項;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同期參與承擔的國家基本科技計劃項目數(含負責主持的項目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
(六)外方合作夥伴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或較高的科研水平,並具備對華合作的意願和能力。外方合作夥伴可按照技術、資金、人員或信息資料、先進設備、專有資源等投入方式參與合作😍。
(七)項目實施中🤦🏽♀️,能有效保護知識產權及涉及國家安全的相關信息資源等,合理分享合作研發成果。
(八)以企業為主體提出(或參加)的項目,要求企業必須有相關配套資金投入👩🏽🎓。
四、項目建議提交方式
(一)項目建議書需通過上一級組織推薦部門提交。組織推薦部門指項目建議的報送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的科技廳(委、局)🙍♀️,或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部門主管司局。
(二)請按照項目建議書附件格式及要求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製作文件填寫🦦。中方提交的項目建議基本信息必須與外方合作夥伴申報內容一致🧝🏼。
(三)請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統一填報🙅🏻♂️。網絡填報的受理時間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30日17:00(技術咨詢電話🤸🏿♀️:010-88659000)。
網上填報提交後,請於2016年1月30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組織推薦部門公章的推薦函(紙質,一式4份)、項目建議基本信息表😼💠、項目建議書(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紙質,一式4份)寄送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請不要現場報送🧝🏿♂️。
五、聯系方式
(一)政策咨詢。
1.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亞處 孫雪萍
電話:010-58881370
電子郵箱🤶🏿:sunxp@most.cn
2. 捷克教育青年體育部 Josef Janda
電話▫️:00420-234811720
電子郵箱:Josef.Janda@msmt.cz
(二)建議書受理🍋🟩。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亞非與獨聯體處 李姍姍
電話:010-68574085
電子郵箱☝🏻:liss@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裏河路54號
郵編:100045
科 技 部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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