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第一條 為多渠道促進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𓀔,結合我校學位授予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其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我校碩士或博士畢業研究生同等水平者,可根據本工作細則,向我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
第三條 各級學位授予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實行🤽。凡我校已授予過畢業研究生學位的學科®️、專業🛄,均可開展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工作🈯️。
第四條 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工作必須遵循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依照學位授予標準😁、條件和程序依次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同等學力水平認定和學位授予等工作🎯。
碩士學位的申請與授予
第五條 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在公開發行的專業雜誌上至少發表一篇學術論文,或已取得可資證明其業務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其他成果🛷。
(二)具備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每年3月向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碩士學位資格審查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2. 學士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3. 最後學歷證明(原件與復印件);
4. 本科成績單(原件)👩🏽💼;
5. 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證明。
同時繳納資格審查費,填寫《EON体育4平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三)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在申請人提出資格審查申請後一個月內向我校返回《EON体育4平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加印密封傳遞),對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做出如實鑒定🧑⚕️。
(四)研究生院在收齊申請人的所有材料後,在三個月之內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除前述提交材料外,審查還包括外國語水平和專業知識綜合能力測試👱🏽👴🏿。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研究生院將以書面形式予以通知。然後按本細則第六條的要求對其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五)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查的起始時間以通知簽發時間為準。
第六條 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需對其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進行認定,認定包括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績、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和學位論文水平三個方面🪻。每年3月和9月申請人可向相關院系提出答辯申請🧝🏽♂️,經由院系初審通過者☸️⌨️,再由校學位辦公室進行復審。在學位申請截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對學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格以及相應材料的審查,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請的決定。對決定不受理其學位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告知理由🧚🏿♂️。
(一)對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由院系在申請人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審查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提供的材料後做出結論。
(二)對申請人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進行認定
1. 我校同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可通過在我校旁聽研究生課程的方式進行學習。其課程考試必須按我校相同專業碩士研究生同樣考試要求和評卷標準進行。凡未按照上述要求操作的人員,其課程成績不予認可𓀎。
2. 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
(1) 申請人必須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並出具合格證書;
(2) 申請人必須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並出具合格證書🎳;
(3) 申請人參加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必須嚴格遵照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的規定,對於未經許可擅自在上海市以外地區參加的所有考試,其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4年內通過所申請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取得申請學位必須的學分數,並通過國家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4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申請人在通過學位課程考試後,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提出指導學位論文的申請🐾🧽,由院系指定研究生導師對申請人的論文工作進行必要的指導,學位論文的工作時間不能少於1年。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二年以後🔻、五年半以內完成論文答辯工作⛵️,否則本次申請無效。
1. 論文要求
申請人提交的學位論文必須符合我校同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碩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應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學位論文其他方面要求參見我校學位工作細則。
2. 論文評閱
(1)由院系聘請至少三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進行評閱🏞,所聘請的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成績的專家🧘🏼♀️,其中至少有一名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且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不少於一名。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得作為其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2個月以前👮🏽,由院系指定的答辯秘書送交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在送交評閱時,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 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碩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並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有關評閱的異議處理參見學位工作細則🕵🏻。
3. 論文答辯
(1) 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五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導師🧎🏻♀️➡️、一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且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不少於二名。申請人的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經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批準。
論文答辯前半個月,由院系指定的答辯秘書將答辯者的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 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應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並有詳細記錄。
(3) 論文答辯未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後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一年內重新答辯一次。重新答辯時💆,論文答辯委員會應當有半數以上成員為原有成員(異議查實情況除外)👈。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不得在向我校申請學位的同時,向其他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
第七條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並符合我校關於授予碩士學位發表論文的有關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備案,授予碩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博士學位的申請與授予
第八條 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請人以同等學力方式申請並獲得碩士學位後,不能再以同等學力方式申請博士學位🥂;
(三)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過省部級以上獎勵▫️。獎項排名為👱🏽♀️,理工醫科類:一等獎前七名🧟♀️、二等獎前五名、三等獎前三名👩🏼🏭,文科類🧑🍳:一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及三等獎均為第一名🥳。
(四)具備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每年3月向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博士學位資格審查申請,同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2. 碩士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3. 最後學歷證明(原件與復印件);
4. 碩士研究生成績單(原件);
5. 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及其獲獎證明(原件與復印件);
6. 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博士生指導教師。
同時繳納資格審查費,填寫《EON体育4平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五)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在申請人提出資格審查申請後一個月內向我校返回《EON体育4平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加印密封傳遞)🦯,對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做出如實鑒定。
(六)研究生院在收齊申請人的所有材料後,在三個月內組織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內容包含以下兩個方面:
1. 由學位辦組織專家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小組由5到7名正高職稱專家組成)采取筆試和口試相結合的形式,對申請人的學術水平🔷、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和業務能力等是否具有申請博士學位的資格進行判定5️⃣〰️,以無記名表決方式確定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原則上不同意申請人免修學位課程🧚🏿,對特殊情況提出需要免修課程者🙋🏼♀️,實行免修不免考👳🏿♂️;
2. 申請人必須同時通過資格審查👨🏼🦳,方能取得申請博士學位的資格。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研究生院將以書面形式予以通知,然後按本細則第九條的要求對其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七) 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查的起始時間以通知簽發時間為準。
第九條 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需對其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進行認定🧑🦽,認定包括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績Ⓜ️、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和學位論文水平三個方面⭕️。每年3月和9月申請人可向相關院系提出答辯申請,經由院系初審通過者,再由校學位辦公室進行復審🧘。在學位申請截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對學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格以及相應材料的審查🙅🏽♂️,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請的決定。對決定不受理其學位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告知理由🐘。
(一)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對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由資格審查小組在審核申請人提出申請學位的資格審查時👯♂️,綜合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後做出結論。
(二)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由研究生院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組織考試🤸🏻♂️。已經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可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向我校研究生院培養處申請辦理應修課程的聽課或考試手續。聽課或考試均應嚴格按照我校相同專業博士研究生的同一要求進行(同堂上課,同一考試時間、試卷和評卷標準)。對於未辦理過聽課、考試手續👨🏽🌾,或未按照我校相同專業在校博士研究生同一標準進行的考試🤢,將不承認其成績。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應在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全部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院系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二年以後、五年半以內完成論文答辯工作⏳,否則本次申請無效🧘。
1. 學位論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對申請人博士學位論文及科研能力的認定除了應堅持與我校同一專業博士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同一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 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必須是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某一學科或專門技術領域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 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4) 申請人在修改學位論文期間必須在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在我校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我校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點及時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並接受質疑和指導,且需要完成學校和院系對同專業博士生要求的規定和考核程序。
2. 論文評閱
(1) 由研究生院聘請八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進行評閱👩🏽🎓,其中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專家不少於三人,博士生導師應占多數🧝🏽♀️,並且應有一定的地域分布。所聘請的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成績突出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作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三個月以前,由院系指定的答辯秘書送交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在送交評閱時,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 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博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並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有關評閱的異議處理參見學位工作細則🏀。
3. 學位論文的答辯
(1) 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七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至少有二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擔任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須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準🧛🏽。
論文答辯前一個月,由院系指定的答辯秘書將答辯者的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 論文答辯委員會應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 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二年內重新答辯一次。重新答辯時,論文答辯委員會應當有半數以上成員為原有成員(異議查實情況除外)🫸🏽。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第十條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符合我校關於授予博士學位發表論文的有關規定,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表決通過,做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應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自公布之日起60日後無異議者頒發學位證書。
申請人不得在向我校申請學位的同時,向其他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
其他
第十一條 在資格審查中,若申請學位人員所持有文憑為外國教育文憑,需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01]27號文件精神,結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位(學歷)評估認證意見,對其文憑或學位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及相關情況進行審核👶🏽,再決定是否按照我國的學士或碩士學位對待。
第十二條 同等學力人員需按照我校有關規定支付申請學位的費用💫,費用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支付或本人自理👩🏻🦽。申請人為申請學位所開支的食宿費及往返旅費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申請人在通過資格認定後🏊♂️,為準備參加課程考試或論文答辯,可享有不超過兩個月的假期👷🏻♂️。
第十四條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並獲得學位🚠💅🏿,不涉及學歷。
第十五條 向在職人員頒發學位證書,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學位證書需單獨編號。
第十六條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各類專業學位可依據國家和學校關於專業學位的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行為的取消學位申請資格:
1. 學位申請人在參加學校和國家組織的各項考試時🌃,發生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嚴重作弊行為🥎;
2. 在從事課題研究和撰寫學術文章、學位論文時抄襲他人研究成果等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和學術誠信的行為🕺🏼。
已經獲得學位者,若發現存在上述行為,要撤銷其學位🧗🏼♂️,並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備案。
第十八條 本細則規定之外的其他相關事項參照《EON体育4平台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辦理。
第十九條 本細則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校長會議批準,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條 本細則由EON体育4平台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