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市教衛黨委、市教委機關部分處級領導職位實行競爭上崗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1-06-22 瀏覽次數:188 |
為進一步加強市教衛黨委、市教委機關處級幹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逐步形成更加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製,現對機關部分處級領導職位,面向系統實行競爭上崗。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爭上崗職位
1、市教衛黨委統戰處處長 1名
2、市教委辦公室副主任 1名
3、市教委科學技術處副處長 1名
4、市教委體育衛生藝術科普處副處長 1名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
競爭上崗者應符合《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一般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應聘正處級職位的,要求現職正處級或副處級崗位工作兩年以上(含兩年);應聘副處級職位的,要求現職副處級或正科級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了解機關工作規程,熟悉所報職位相關工作的性質和內容;
5、身體健康;
6、崗位具體要求(見職位說明);
7、對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特別突出的,可按照規定破格參加競爭上崗。
三、工作程序
1、公布職位。將確定的競爭上崗職位、任職條件以及程序、辦法等事項予以公布。
2、公開報名。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兩種形式。每位報名者最多可報2個職位。報名人數少於3人的職位,將暫緩開展競爭上崗,組織部門可通知報名人改報其他職位。
3、組織筆試。組織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是相關崗位要求的策論。
4、組織面試。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匹配性、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個人綜合素質等。
5、組織考察。根據筆試、面試綜合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在相關範圍進行民主測評、征求意見及組織考察工作。
6、討論決定。經黨委會研究討論,決定任用人選。
7、進行公示。任用人選要在機關和相關單位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8、正式任職。對公示無異議的人選辦理正式任職手續。提任的幹部試用期為一年,按任職試用期有關規定辦理手續,試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幹部原職級重新安排工作。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16日—6月23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23日(郵遞件以發出郵戳為準)。
2、報名表遞交方式:報名表可采取現場遞交、發送電子郵件以及郵遞材料等方式。現場遞交和郵遞材料地址:大沽路100號3122室,市教衛黨委組織幹部處,郵編:200003。郵箱地址:上海教育網下載。
4、聯系方式:聯系人及電話:吳毅 23119557 曹暉 23119561 傳真:2311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