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弘揚尊師重教精神,今年學校繼續對執教三十年的教師和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職工發放“教育工作三十年紀念”榮譽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人員條件及範圍🏦:
a.遵紀守法,為人師表,無違法亂紀及違反師德不良紀錄。
b.編製屬我校,1980年10月1日—1981年9月30日期間參加教育工作至今(2011年9月30日止)一直在教育系統工作;
2.教師執教三十年和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是指在教育系統或各級各類學校工作滿三十年🔝。其中不包括因私出國👨🏼💻📽、全日製上學🧄、參軍、上山下鄉等非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也不包括提前退休、長病假等離崗的時間。有關問題請與師資辦和勞資管理辦公室(22656)聯系👋🏼👨🏿🍳;
3.申請人員請如實填寫“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簡歷表”(請使用鋼筆或墨水不易褪色的筆進行填寫,字跡要端正),並由本人所在單位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並簽字、蓋章;
4.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未滿三十年以及2010年及以前已發過證書的人員🦻🏻,請不要重復報送𓀚;符合條件的人員請不要漏報。
5.請於4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人員的“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簡歷表”報至人事處師資辦。⚅。
聯系電話:師資辦65642279 聯系人:彭小林
註:“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簡歷表”請從人事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www.hr.fudan.edu.cn。
人事處
2011年3月7日
主題詞: 教育工作 三十年 榮譽證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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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2011年3月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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